一、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103 年 6 月 30 日訂定「全民監督公共工程管制考核作業要點」辦理。
二、為加強推廣全民督工 APP 通報程式,通報作業更便捷,請貴單位及所轄各里辦公室(活動中心)運用資訊網站、官方帳號(LINE)、 facebook 、廣播系統、公佈欄、有線電視公用頻道或 LED 電子看板(跑馬燈)、電視牆...等多元傳播管道宣導,並於工程告示牌設置 QR Code ,使民眾善用全民督工 APP 通報程式。
三、宣導文稿內容:「公共工程要更好,全民督工不可少,歡迎下載全民督工 APP ,快速通報又便捷,臺南市政府關心您。」,為瞭解旨揭宣導方式辦理情形,請於 108 年 6 月 30 日前填妥「辦理全民督工政策宣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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