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滑動圖
:::
轉知 蕭夙君 - 人事 | 2025-11-27 | 點閱數: 56

修正摘要如下:育嬰留職停薪期間,新增受僱者得以日為單位,申請育嬰留職停薪,但合併計算 不得超過三十日,並應於五日前向雇主提出申請;另針對臨時性需求,例如:因 子女生病(腸病毒、流行性感冒等)、停托、停課,受僱者須親自照顧時,得於 一日前向雇主提出申請;如因突發情形不及於一日前向雇主提出申請者,得委託 他人代辦申請手續。受僱者向雇主提出方式,應事先約定以書面、電子郵件、通 訊軟體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方式為之。

  •  
    1) 「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」第2條、第9條.pdf
:::

快速登入

台灣即時空氣質量指數(AQI)

Shanhua的即時空氣品質
2026年01月21日 12時00分
28
空氣質量令人滿意,基本無空氣污染
各類人群可正常活動

成語隨時背

ㄊㄨㄛ ˋ ㄕㄡ ˇ ㄎㄜ ˇ ㄉㄜ ˊ
往手上吐唾沫,比喻極容易取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