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本會於 110 年 5 月 20 日函文貴局(南市教育產工字第 1100000103 號)反應有關「要求本市各校進行 PBL 專題導向融入彈性學習課程設計乙案」,感謝貴局於 110 年 6 月 4 日行文各校(南市教專字第 1100716891 號)針對彈性學習課程設計撰寫提供補充說明,為第一線教師與教務人員解惑並給予更多彈性的選擇;另,貴局於疫情停課期間之多項整備工作,包含規畫公播版課程、提供學生學習設備等,本會予以肯定。
二、有關 110 學年度課程計畫撰寫,本會接獲教務主任、教學組長們對於表件內容的反應,經彙整後提出以下建議:
(一) C5-1 表件有關「表現任務(評量方式)」欄位所舉範例,無法清楚說明是否為每週需有一項表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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