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108 年 10 月 30 日修訂「全民監督公共工程管制考核作業要點」辦理。
二、為加強推廣全民督工 APP 通報程式,通報作業更便捷,請貴單位及所轄各里辦公室(活動中心)運用資訊網站、官方
帳號(LINE)、 facebook 、廣播系統、公佈欄、有線電視公用頻道或 LED 電子看板(跑馬燈)、電視牆...等多元傳播
管道宣導,並於工程告示牌設置 QR Code ,使民眾善用全民督工 APP 通報程式。
三、宣導文稿內容:「公共工程要更好,全民督工不可少,歡迎下載全民督工 APP ,快速通報又便捷,臺南市政府關心
您。」,為瞭解旨揭宣導方式辦理情形,請於 109 年 6 月 30 日前填妥「辦理全民督工政策宣導情形調查表」(如附件
1 )及相關宣導照片 4-5 張電子檔,免備文,以電子郵件方式回寄 D796262@mail.tainan.gov.tw 本府工務局採購品管
科黃小姐彙辦。
四、檢附全民督工操作簡要指引(工程版及親民版)電子檔(如附件 2 ),或可於「臺南市政府工程施工查核小組/全民督
工/全民督工資料列表( http://publicworks-pub02.tainan.gov.tw/sub_proj/ConstructionQC/)」網站下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