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
羅志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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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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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-02-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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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61
1.各校若有同仁需提前受檢或是延後補檢者,請務必遵守於約定受檢日出席或是貴校預定健檢日後 3 工作天內完成補檢,不論提前受檢或補需事先於 3 工作天前通知承攬醫院,以方便該院事項備妥檢驗用耗材與文件,勿未經通知並逕自前往某校要求接受健檢,容易造成雙方誤解與困擾。
2.本採購案係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、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等規定由雇主提供勞工健檢,勞工依法有配合之義務,但若貴校同仁因個人因素無法或不願參加健檢,請予以尊重其意願,但仍請貴校提醒其依規定盡速提交健檢報告供學校留存即可(未滿 40 歲者,提供最近 5 年內健檢報告、 40 歲以上 65 歲以下,提供最近 3 年內報告,至於繳交期限,建請各校本權責卓處)。
3.本案契約主辦學校業已多次提醒承攬廠商於執行 X光檢查時,務必提醒受檢同仁,無論是個人因素、準備懷孕、孕期中,疑似懷孕者等均不可要求其接受 X 光檢查,凡受檢女性同仁不確定是否懷孕者亦可直接告知承攬廠商執行 X 光檢查業務醫檢師拒絕 X 光檢查,以免徒生憾事。
4.本校健檢的時間、地點:時間─4/9(二)11:30-12:00 ,地點─口埤的音樂教室,決定要健檢的同仁記得當天早餐不要吃,並準時參加,以免浪費醫療資源。(活動結束後,受檢的同仁會給予一個餐盒,請記得拿取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