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防疫假新規定>
各位親愛的家長大家好:
依據本市教育局 5月 17日最新公文函告,因新冠肺炎疫情持續延燒,學校部分雖已積極做好防護整備,但學生家庭若有防疫之個別需求,自即日起,本市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,得經家長同意,申請防疫假。惟須注意以下細節:
4.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之規定,不可讓 12歲以下學童無人照顧。因此申請防疫假者,需家中有大人陪伴照顧。
5.防疫假期間,學生出現發燒或呼吸道症狀,應儘速就醫,並將狀況告知學校。
6.目前本市防疫措施為準三級警戒,會依照疫情發展情形,隨時滾動檢討調整。請隨時與學校保持聯繫,獲知最新訊息與作為。
7.相關電子檔和公告已置於本校校網公告區,有需求者請自行至校網下載。